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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造成商标侵权的原因有哪些?下面看看宜春商标注册的相关介绍。

1、使用侵权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的最直接目的就在于对企业商标进行保护,避免他人随意使用。因此,如果未经同意即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无论其有无过错,都会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在实践中,使用侵权相较于其他几种侵权方式而言,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对这类侵权的追责也是最为困难的。

2、销售侵权经销商是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的义务。如果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无疑是在帮助商标侵权人实现其目的,有损商标注册人及消费者的权益,故也将其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同使用侵权一样,销售侵权也不要求经销商存在过错,只要存在侵权行为,即应当承担责任。

3、反向假冒侵权在反向假冒中,行为人并非商品的最终用户,该行为人为地割裂了商标与商品之间应有的联系,剥夺了他人之注册商标通过进一步流通来扩展其声誉的机会,影响了消费者对商标注册人的认知,导致商标注册人的经济利益不能完全实现,损害了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自属商标侵权。

4、其他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商标侵权的形式数之不尽,除上述三类较为典型的侵权方式外,诸如: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等行为也是屡见不鲜的。 

在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众所周知的案例就要数,五粮液集团为保护品牌先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一粮液、二粮液等数字粮液商标。其中,三粮液商标却因与陕西省三粮液酒业有限公司旗下定军山三粮液商标近似而遭异议。五粮液集团历经异议复审、诉讼,却仍憾失三粮液。不仅是五粮液公司,许多企业也投入巨大精力注册了一系列的所谓防御商标。

究竟,企业建立的这道商标防火墙是否真的防火?尽管注册防御商标在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作用明显,但也存在困局。防御商标以保护为目的,几乎没有使用的可能,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将被依法撤销,也就是说,即使五粮液集团的数字粮液商标成功注册,如果三年内没有使用,也很有可能被撤销,即一般说的撤三。但是三年内如果仅仅使用了一下,使用不多,所以一般保护性的商标注册,很少有被撤销的。撤三申请的举证救济。

当商标利害关系人提出撤三申请,企业如何抗辩?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材料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证据的保存,这些证据包括付款凭证、送货单据、广告宣传资料以及研发、生产、销售等合同或协议。

另外,由于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必须提供在中国使用的证据,且证据发生的时间必须控制在撤销申请提出之日的前三年内,超前或延后均非有效证据。商标是有限资源,闲置浪费不利于商标管理,甚至延缓企业的标准化和产业化进程。因此,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企业无意自主开发,也可将商标尤其是指定商品(服务)与主商标不相同或不近似的防御商标,转让或许可给他人使用。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撤三造成的注册成本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盘活僵尸商标,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率。

把握时机,有谋划注册防御商标。除了保护企业的既有权益,注册防御性商标还是企业未来多元化发展和品牌扩张的伏笔。罗汉文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阶段实施,构建防御网络,如企业可以从商品(服务)相关度高的类别向相关度低的类别逐步注册,也可以从国内向国外扩张注册。另外,把握时机对相同商标进行重复注册也是对抗撤三的方法之一,当某个商标被撤三,撤三审理还没完成,新的商标注册申请或已进入了公告阶段。

这样,即使老的防御商标被撤销,也无损企业的防御能力。商标注册企业必须注意的是,由于有些防御商标需要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中注册,因此,商标构成要素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否则商标可能因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导致注册失败;即使注册成功,不具有显著性或显著性弱的防御商标也不能对主商标起到保护作用。此外,企业还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如地址发生变更,要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不然可能造成接收不到商标局通知,进而错失答辩机会的后果。

今天小编把一些交易商标的陷阱给整理一下,让大家在交易商标的时候注意一下,避免出现问题,顺便完成商标交易的所有步骤,成功转让商标。

1、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你通过商标转让、企业并购等方式收购对方商标的所有权,为了避免将来存在相关商业标志导致市场混淆,甚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需要审核对方是否存在与交易商标有近似等关系的商业标志,并进一步考虑是不是需要把这些相关的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商业标志都一并移转过来。根据《商标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该条第3款规定:"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可见,与交易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是商标法上的强制性要求,否则转让要遇到法律障碍。

2、商标注册是否满足授权条件商标注册需要满足显著性、非功能性,以及不属于禁用标志、不侵犯他人权利等一系列授权条件,因此,要对交易的商标进行评估,以免将来商标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害他人权利而被宣告无效。比如,商标的显著性较弱对于商标保护的影响十分巨大,显著性较弱的商标容易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合理使用,而难以阻止。可见,商标的显著性强弱对于商标的保护范围或独占范围影响甚大。   

3、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对方商标虽然核准注册了,但拿来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呢?根据《商标法》第56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特别是差异较大的)商标,可能无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买来使用不小心标示注册标记的话,还可能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商标是否变成通用名称根据2013年新《商标法》第49条第2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事实上,像Escalator(自动扶梯)、Thermos(热水瓶)、Aspirin(阿司匹林)、Nylon(尼龙),原本都是著名企业的注册商标,后来都成为了相关产品的通用名称。在我国,"优盘"(U盘)、"雪花"(面粉)等商标,都被商评委或人民法院认定为通用名称,丧失了专用权。

5、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哪些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要查明权利人是否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发放许可或从事转让交易,因为这可能引发商标侵权等问题,假如别人已经在权利人超出核定使用范围的那些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另外,也要查核自己需要使用的产品或业务范围,是否与对方商标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一致,检查对方商标注册与自己业务的契合度,也是非常重要的调查内容。

6、商标是否存在争议交易的商标是否存在诸如权属争议、撤销注册或宣告无效等争议?如果存在这些争议,对方将来完全可能失去对交易商标的所有权,甚至交易商标的注册都因撤销或无效而不复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商标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虽然商标注册人未披露商标争议事实,他也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名称与商标均是企业运用于生产经营的区别标记,但商标是区别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和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而企业名称是区别企业本身。现在来探讨企业全称商标的可注册性问题。原商标审查标准中关于企业全称商标的相关内容原审查标准涉及企业全称商标的示例有四处:是在涉及《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适用标准时,规定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商标r符号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根据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这里是对注册商标规范使用的提示,也从一个方面充分强调了商标实际使用的社会意义,并希望通过这样的说明规范注册商标的标记行为,不要给他人造成误解。

规定中“可以”二字说明注册商标r符合的标记并非强制性的,商标权人有标注r符合的权利,但用不用是他的自由,其他人无权干涉。不过一般来说,只要是注册了的商标,一般都会标注注册商标r符号以积极地公示自己的商标专用权,提醒他人不要在同类商品上使用同样的商标,其实是对自身权利的积极变化行为。

第二点,注册标记其实有两种,除了圆圈r符号,还可以是圆圈“注”的形式,只不过呢前者更为常见,让不少人误解注册商标都标记着圆圈r符号。在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并加以标记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不要因为个人喜好随意在其他位置放置注册商标R标记。

因此,应当对商标的使用,特别是注册商标标记的使用加以重视,区分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更好地发挥商标的区别作用。商标上的R和TM有什么区别?商标上的TM有其特殊含义,TM标志并非对商标起到保护作用,它与R不同,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圆圈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用TM则是商标符号的意思,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未经注册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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