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专利注册的详细流程
作者:宜春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8 08:26:38
任何国家的商标法,都不仅针对商品流通领域进行调整,也针对商品生产领域进行调整。商标权人不仅有权许可他人销售商标商品,更有权许可他人生产商标商品。许可他人生产商标商品的权利,是宜春商标注册的商标权人的基本权利,是许可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均不得在相同、类似商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注册商标,即使是为他人加工生产。
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过单纯生产领域中商标犯罪的刑事案例:被告人麦健兴未经ZIPPO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其经营的中山市东凤镇卡路金属制品厂加工ZIPPO打火机外壳等配件,并委托中山市小榄镇利良五金加工店在上述打火机配件上用激光印制ZIPPO等图文标识,后在其租赁的出租屋内将配件组装成成品并进行包装和存储。最终麦健兴被判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这类案件明确说明,在我国,只要是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即使没有销售,只单纯生产,也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而不需要销售行为、出口行为的配合。三.在在商品上使用不是商标法的保护范围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禁止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仅是规定注册商标保护的商品范围,即商标保护仅限于相同、类似商品,不涉及不相同、不类似商品。
实际上,这是在划定侵权商品的类别,而不是规定商标法适用的范围。我国商标法第52条主文的规定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这里的规定才是商标法适用的范围,即无论是生产、销售、仓储、运输、邮寄、代理进出口、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均构成商标侵权。
因此,将对侵权商品类别的技术性规定上升为商标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四.加工承揽至少构成帮助侵权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款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以上是我国有关商标帮助侵权、帮助犯罪,构成共同侵权、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其中涉及多种商业行为,均可以产生有关合同,如以合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以合同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代理进出口等。这些合同的共同特点是,均与商标商品的生产无关;均可以说仅是为生产产品而不是为商品,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代理进出口等服务;合同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均没有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但是仍然可以构成共同侵权、共同犯罪。
原因是在主观上,有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侵权的主观过错;在客观上,有提供帮助的实际行为。而这两点,在OEM合同中,同样存在。与保管、仓储、运输合同相比,加工承揽合同在提供劳务方面是相同的,劳务提供者都不是商标权人,但是只要知道或应当知道仓储、运输、保管、邮寄的是商标侵权产品,都构成帮助侵权、共同侵权。
商标转让都需要那些文件呢?该如何进行办理呢?下面让我们带着这些疑惑慢慢的去读取下面的文章,让您在办理商标转让过程中不在困难。
商标转让流程图:
一、商标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必要)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转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与商标产品项目对应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转、受让方为公司性质的,须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4.公证书(非必要)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宜春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2.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3.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
4.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2)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3)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三、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四、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F、同意转让的公证声明或经公证的商标转让合同(非必要)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创新平台中的小微企业在成立之初就不重视宜春商标注册,这给未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有鉴于此,相关专家在商标注册成立之初就给小微企业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下,希望能对小微企业有所帮助.
一、新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首先,商标设计是注册的前提,应用是基础,保护是关键,管理是基础。其次,商标申请,商标申请是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因此,要创造和设计一个好的商标,就必须询问是否注册、何时注册以及如何注册。
二、提高商标使用能力商标战略的实施分为四个关键环节,即注册是前提,应用是基础,保护是关键,管理是基础,商标的价值只能在使用中实现。应用是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来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从而使商标的市场价值在使用中不断得到提高,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商标保护战略的制定针对市场上假冒侵权、商标纠纷频发、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现状,制定商标保护战略显得越来越重要。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司法保护。
从商标侵权的角度看,现代社会商品种类繁多,商标侵权方式多样,假冒商品交易频繁,对技术鉴定要求较高,这就要求商标权人主动,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的合作,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配合行政机关取得行政保护。企业要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减少商标的不当使用。一是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在商标的生产、印刷、流通、宣传等方面进行合作,对驰名商标的培育进行指导,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寻求帮助。
二是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商品质量和商标真实性的技术监督,利用科学技术维护自身品牌的声誉和美誉度;三是配合商务部门增强国际主动性进出口产品商标注册,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减少民族品牌在海外恶意注册的现象。争取公众支持和社会监督保护。企业可以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大商标保护的社会宣传力度,普及自有品牌的商标内涵、文化定位和商标识别方法,唤起消费者防伪意识,提高商标真伪鉴别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与企业合作开展商标监督保护工作,为商标筑起一道保护墙。
一、及时更新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十年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前一年内没有续期申请的,续期六个月。如果在这六个月内没有续展申请,商标将被取消。
二、商标的使用宜春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合理使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由商标局予以撤销。因此,我们还应注意商标使用证据的保护(如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和照片)。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一旦商标被成功地删除,就没有商标的专有权。但是,你也可以向商标局上诉,但上诉必须有“证据”证明商标在规定的时间内被“使用”,或者是由于公司破产清算的“正当理由”,或者是由于政府政策限制等正当理由导致没有使用,那么你可以上诉,否则会被“三除名”,让你彻底失去这个商标。
三、商标信息变更企业名称、地址变更时,应当及时变更商标信息。企业地址是商标局发送的重要信息。如果不及时变更,将有很大的风险,可能导致商标的注销。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注册人变更公司时,别忘了商标也需要变更。
四、登记后不得改变用途商标注册后受法律保护,但受保护的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如果你的商标在使用中改变了风格,将来就不会受到侵权保护。不允许将简化样式改为传统样式和外观图像。商标式样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注册。
五、扩大商标类别随着企业规模和业务的不断发展,商标的类别也需要更新。注意商标类别的核心类别、重要类别和关联类别,及时注册商标。因竞争对手的优先购买权引起的纠纷。商标注册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不仅要投资于企业的商标注册,还要注意商标注册成功后注册商标的使用,有效保护自身资产,不断塑造和推广品牌。
六、闲置商标可以卖钱商标注册后,要注意保存使用证据,防止人们以三年不使用商标为由申请注销。但如果商标暂时没有用,可以考虑出售闲置商标。
七、商标许可应当备案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允许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督促商标许可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在许可证上再增加一层保护。
八、做好商标监测,保护好自己的商标类似的商标越来越多。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意义被淡化,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的原合伙人申请了与你相似的商标,他们应该及时提出异议。请注意,商标公告后,异议期限仅为3个月,但其他人并未等待。
九、关于35类商标关于35种商标的争议颇多,但毫无疑问,这类商标是非常全面的。特别是在网络时代,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服务等将涉及35种商标。
因此,在考虑是否注册35个类别时,我们应该关注公司业务现在或将来是否可能涉及这类类别,如果不涉及,是否会影响公司在被他人注册后的形象。综合判断后作出决定。
十、不恶意抢注商标。商标具有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如果我们对他人的商标不予以恶意的关注和注册,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无效的后果。因为《商标法》规定,恶意注册其他商标,模仿驰名商标等违法行为的,由商标在先权利人提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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