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个人注册商标有禁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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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个人注册商标有禁忌吗?

作者:宜春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2 08:03:07

申请过商标的都知道,历经千辛万苦,过五关斩六将,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到注册商标。但是商标到手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在三年内没有使用的话,就很有可能被提出“撤三”,好不容易申请来的商标搞不好就这样没了?那么,遇上商标撤三该怎么办?

商标撤三是什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撤三的目的在于撤销闲置商标,将其重新放回公有领域,遏制恶意注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遏制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商标撤三如何应对: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但是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3、广告物品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4、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5、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之一。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标的实物,却无法提供印制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

6、可以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公司代为印制商标产品,印刷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或订立的合同都是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7.注册新的类似商标如果预测到商标可能被提“撤三”或者已被提了“撤三”时,可以注册新的类似商标。这样,即使商标被注销了,我们还有机会获得新的“替代品”。

要想避免商标撤三的发生,在申请了商标以后,一定要对自己的注册商标进行监管,及时查看商标状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构成专利侵权行动的要件包含两个方面:方式条件和本质条件。其中,方式要件主要有:

1)施行行动所触及的是一项有用的中国专利;

2)施行行动有必要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或许授权的;

3)施行行动有必要是以生产经营为意图。关于行动人是不是具有片面成心并不是方式要件。可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本质要件,也即是技能条件,本质施行行动是不是归于专利的维护规模。假如行动人所触及的技能特征归于专利权的维护规模,那么该行动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

1)行动人所触及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技能特征全部一样,则构成侵权;

2)行动人所触及的技能特征多于专利的技能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动人所触及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技能特征有一样的,有相异的,可是,相异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技能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不然,不构成侵权。这儿技能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能领域的一般技能人员你那可以推断出某两种技能特征互相更换后,所发生的作用一样。

专利公开是发明专利申请所特有的一个程序,就是表明在这一天这个专利申请公开了,但并不代表公众可以随意使用这个专利。公开开是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一个程序,目的在于让公众知道有人想要申请被公开的发明,从公开到授权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递交能够证明被公开专利申请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材料。

这样做的目的应该是利用社会公众力量来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专利申请被公开一段时间后,专利局才会对专利申请进行正式审查,比如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发明是否具备三性,同一个申请中的多个发明之间是否具备单一性等,在申请满足以上要求后,就可以授权了

专利人也不要认为发明专利公开就是一件成功的事情,这只是专利申请的前奏,真正让专利人高兴的因该是专利通过了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才是专利通过三性考核的最终目的;当然审查之后还有人提出其他的意义,如专利无效宣告;因此从长远的知识产权保护看,需要有一个个管理知识产权的专业负责人,如理公司,通过托管的方式来实现。

我们知道,宜春商标注册后只在一定时间内有效,也就是说注册商标具备有效期限。世界各国几乎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规定了时间限制,但各国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长短不同,那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在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十年,商标权的有效期从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那天开始计算。理论上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商标权就失效了,原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熟悉商标法的可能就开始发愁了,商标还想继续使用怎么办呢?当然是可以办理商标续展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规定具体的10年,这是商标权的特点之一,即注册商标具有时效性。商标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之后,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在有效期内受到法律保护,只要按时履行续展手续,就可以无限期地保护下去。在这一点上,商标权既不同于有形财产权,也不同于同属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和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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